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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进行时 | 药店紧缺的抗原检测试剂,有人却在朋友圈高价售卖?律师:私自销售抗原试剂违法!

原创 徐鑫2022/12/16 11:10: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8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我跑了好几家药店都没买到‘抗原’,朋友圈有人卖260元一盒。”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反映,在药店买不到抗原检测试剂,却在朋友圈看到有人高价售卖。对此,李女士表示质疑:没有资质的个人可以倒卖抗原吗?

12月15日,记者走访了德城区建新街、湖滨南大道和德州天衢新区天玉街的10家药店,只有1家药店负责人表示“一人限购5个‘抗原’”,其余9家药店负责人均明确表示“卖完了,没有了”。

德州某大药房负责人韩先生介绍,他的店是连锁药店,药房总部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凭该证件通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购买药品,“我们药店没有直接购买的权力,平时都是从药房总部拿药代理售卖。现在药房总部都买不到‘抗原’了,店里也就没有了。”

记者发现,很多在朋友圈里售卖抗原试剂的销售者,他们均自称“有厂家资源,保障正规货源”。其中一位售卖者表示,他只接待大客户,5000个起才发货;还有一位售卖者表示现货不需要等,一盒(20个)260元;其他多位售卖者则表示,目前手里没有现货,确定要的话需要等两天,他们正在补货。

针对此事,德州某药店负责人李女士猜测,他们可能是利用个人关系或特殊途径买到的抗原检测试剂。“现在朋友圈竟然有很多人都在卖‘抗原’,但现在药店里没有,我们也很着急。”李女士说。

今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明确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一督介绍,抗原检测试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因此他认为,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私自倒卖“抗原”是违法行为。此外,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社区居民有自我检测需求的,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张一督建议,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注册相关管理工作、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和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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