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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规定,从今天起摩托车应该进入辅路行驶。请出示您的驾驶证、行驶证……”11月15日早高峰,在德城区湖滨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一辆在机动车道上自南向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拦停。自当天起,公安交警将全面规范主城区二轮、三轮摩托车行驶,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二轮、三轮摩托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早在10月25日就发布通告,决定自11月15日起,主城区(含德城区、天衢新区)二轮、三轮摩托车在辅路通行;在未设置辅路的道路通行时,二轮、三轮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
当天,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在辖区东风路、湖滨大道、大学路、德兴大道等道路的重点路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通行的摩托车进行劝导、处罚,同时兼顾查处涉牌涉证、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并向过往摩托车驾驶员讲解法律法规规定,引导其自觉规范通行。
“摩托车由于其车体稳定性差,遇到紧急情况难以控制,且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造成人、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所以近期大队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摩托车违法的查处力度,力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邓金凤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一定要文明参与交通,遵规守法出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