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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来自德州市人社局的消息,为充分激发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加快大学生人才集聚,按照《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有关规定,将开展2021—2022年度德州市企业引进大学生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
申报范围为在我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市、县(市、区)所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在申报范围。
认定标准为2021年10月1日(含)——2022年9月30日(含)期间,企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2人(含)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人(含)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20人(含)以上的,给予企业负责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首次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
申报流程分为申报初审、材料审核、名单公示、审批拨付四项。企业填写《2021—2022年度德州市企业引进大学生奖励申请表》《2021—2022年度德州市企业引进大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引进大学生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在申报单位和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本年度德州市企业引进大学生奖励认定区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即企业新引进大学生在我市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日期须在该申报区间内。
详情请联系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4—7908081 0534—7908079。办公邮箱:rczxrcfwk@d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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