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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入胶囊壳、西地那非、淀粉等物品,通过模具灌装进胶囊,此后,在通过线上、线下双向销售,小胶囊摇身一变成为“保健品”,这是刘某立等7人的“生财之道”。但西地那非为国家禁止有毒有害药品,近日,7人因此分别获刑一年七个月至七个月不等。
2021年4月,被告人刘某立为谋取非法利益,自制有毒有害保健品胶囊,并对外销售给杨某辉,销售金额不少于1.54万元。此后,杨某辉通过微信向外销售,将有毒有害保健品卖给李某温、吴某军、马某芝、孟某银,累计销售不少于5.3万元。并由此引发连锁反应,李某温、马某芝、吴某军、刘某格、毕某双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销售此“保健品”。
近日,德城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立为牟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杨某辉、李某温、吴某军、马某芝、刘某格、毕某双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确认。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所起作用及认罪态度等情节,遂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其中六人支付相应惩罚性赔偿金,且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法官提醒市民,保健食品往往价高利润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广大群众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如发现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以案释法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西地那非为处方药,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中添加属于违法行为。食药监总局曾表示,我国从未批准注册过具有“改善男性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凡已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宣传“改善男性性功能”均属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