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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转账520、1314元,分手还能要回吗?法官:表达爱意的赠与不返还,大额财物赠与视情况而定

原创 徐鑫2022/08/10 16:32: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1401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近日,陵城区法院受理一件经济纠纷案,原告崔某请求判令她的前男友孙某返还其借款6万元。但核实起这项欠款却是笔糊涂账,两人交往五年间,既有情人节等特殊节日间转出的“520”、“1314”等微信转账,还有取款机上直接取出的现金,甚至还包括并非出于本意写下的欠条,想要算清并非易事。

据了解,崔某与孙某交往期间,双方互有转账行为,转账行为涉及微信、支付宝、现金等多种方式。崔某提出,2020年起,被告孙某先后向其借款8万元,其中有一部分是被告孙某拿着其银行卡取现,且孙某曾承认借款事实,并主动承诺偿还欠款。2021年4月,孙某签下欠条,约定2021年7月15日之前还清。到期后,原告崔某多次向被告孙某催要该笔款项,被告孙某一直未结清,尚欠6万元未归还。

被告孙某认为,双方之间系情侣关系,双方没有借款合意,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2017年至2022年,双方相互之间有大量且频繁的转账,称其给崔某转账的款项远大于崔某给其的转账。且自己出具借条并非出于本意,是崔某扣留了自己的驾驶证及车钥匙后,才不得不答应出具借条。

法官核查后发现,孙某所写欠条数额与双方提供的转账记录均不能一一对应。考虑到双方关系特殊,互有转账且次数频繁、数额难以查清,遂耐心主持调解。

法官解释,恋爱期间,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等人情往来,如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额,通常是为了表达爱意而赠与对方的,一般属于赠与性质,根据合同法规定,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恋爱期间情侣写下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但前提是欠条内容如实,双方自愿,在此问题上孙某、崔某也存在争议。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这起因情感纠葛引起的借贷纠纷案件成功调解。

法官提醒,男女交往期间,因表达感情需要,或赠与财物,或转账借款,一旦情感破裂后,因转账等金钱往来引发纠纷的情况较为普遍。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在转账时进行备注,明确转账目的,或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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