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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防控冲击,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审批职能,推出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十五条措施,助力各类市场主体解难纾困、发展壮大。
1、推行“上门办”助企审批纾困。
大力实施“您办证我跑腿”“您有事我上门”主动服务机制,实现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提升准入准营质效,激发市场活力,以最优审批服务助企纾困。
2、推行“线上办”“预约办”。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市场主体影响;推广应用“办德好”帮办系统,实现线上帮办。围绕“急、难、繁”等特殊业务须线下办理的,实施预约服务,最大限度实现即来即办,减少企业厅内滞留时间,降低聚集风险。
3、推进助企纾困政策兑现。
发挥“政策通”平台惠企政策大集成的功用,落实好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就业促进等惠企政策,推进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以智能匹配实现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免申即享”,有效释放助企纾困的政策红利。
4、推进信易批极简审批。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办结”极简审批新模式,对纳入信易批的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切实提高办事体验感与满意度。
5、实施审批事项跨域通办。
打破地域限制,提升工作联动,推进群众、企业在任一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全程网办、异地帮办、多地联办等形式完成事项办理,实现疫情期间的审批事项就近办、便利办。
6、推进政邮合作“居家办”。
对于无法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群众通过电话咨询后通过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实现审批服务居家办理。
7、涉企事项实施容缺受理。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生产经营等审批时,对因物流速度、人员隔离等原因而无法及时提交材料的,在申请人提交相关影像资料的情况下可先容缺受理,允许事后补齐相应材料。
8、实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
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经营成本。推进歇业备案和税务部门的停业登记、职工参保登记以及歇业后职工所要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事项整合,实施“一窗受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办理。
9、推行证照“主动提醒+自动延期”。
实施证照到期提醒服务,在企业证照有效期届满30日前进行主动提醒,避免造成许可证超期。如确因疫情原因无法网办或邮寄进行申请的,且申请人承诺许可、生产、经营等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登记机关可准予延期,最长延期3个月,对因系统原因无法实现人工延期的,提前报请上级部门进行技术支持。
10、实施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将企业开办、投资建设到企业退出等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进行集成办理,推行线下专区、线上专网、服务专员服务模式,实现企业进一个平台、办“所有事”。
11、开辟防疫物资审批“绿色通道”。
采取“一事一议”“全程代办”等方式办理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项。对仅通过审查材料办理的一般事项,实行即收即办;对办理程序相对复杂,需技术审查、现场勘验的,如因疫情影响无法实施现场核查,可通过线上勘验、视频评审等方式进行。
12、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流程。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区域位置、土地性质等不同,制定12类主题式审批流程图,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精细化服务和差别化管理。
13、提供个性化项目审批服务。
推广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14、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专员护航服务。
按照“一企一专员”原则,为省市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配备企业服务专员,开展“一对一”贴心帮办服务,加快审批进度,让项目单位真正享受最优服务。
15、实施建设项目“不见面”评审。
对需要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综合运用“电子文件”“视频踏勘”“在线评审”“免费邮寄”等方式,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实行手续审批“云办理”,提供全链条“云审批”服务,确保审批服务“不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