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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4月28日,德州隆重举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暨《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旨在动员号召各部门、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积极行动,投入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来,为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宜居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2021年,《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12月3日由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已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今年以来,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内的100余个小区、城中村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900余个;更换分类收集桶标志2000余个;中心城区主要路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500个。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计划由第三方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一座,目前选址工作已完成。 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模式。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在德城区岔河小区、紫薇园小区、天华锦绣园小区、东方明珠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建华府小区,投放生活垃圾分类设备18台,现已全部投入运行,平均每台设备每天回收可回收物50余公斤。 根据计划,2022年,德城区、齐河县、宁津县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和1个乡镇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此外,建立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收集设施,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积极推广“撤桶建房(亭)+定时投放+桶前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集中开展生活垃圾中转站或转运站改造提升行动,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分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