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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构建“警消”协作监管机制

原创 阎润珍2024/08/14 16:07: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24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针对“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突出问题,连日来,德州市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瞄准堵点,紧盯“九小场所”双向发力,一方兜起监管责任,一方跟进指导服务,构建常态化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九小场所点多面广,经营业主普遍对消防安全的重视不够,存在可燃物多、用电量大、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隐患,易致‘小火亡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鑫表示,“开发区共有‘九小’场所3946家,4名消防监督员分片负责。基层消防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复杂,不仅局限于监督检查,还包括了促进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处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等多个方面。如此庞大的工作量,我们人力有限,指导任务异常繁重。”

不仅德州经济开发区,德州市其他区县消防监督员人数普遍在3到5名之间,面对专业监督力量人手少与服务点多面广的矛盾,往往显得捉襟见肘。

“我们连续4年开展火灾隐患拉网式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对9万余家‘九小场所’全面梳理排查、逐一登记备案、警消双向确认。”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副科长于振华介绍,为加强信息互通,公安、消防两部门每季度分析“九小场所”消防管理难点和风险形势,重要节点、重点时段实行“日抄报、周分析”,针对火灾形势发送提示警示,同时采取“公安派出所+镇街消防工作站”联合执法模式,并结合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社区警务工作内容,确保“末端”火灾防控取得实效。

谋定而后动。为规范消防监督管理,德州公安与德州消防联合印发《关于委托公安派出所办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8项行政处罚权和4类情形的强制代履行权,制定《委托执法指导手册》,为“警消协作”机制的落实壮足了门面。同时,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为试点,推广委托执法效能评估相关经验做法,取得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德州消防协助指导公安机关制定《“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检查要点》,明确5方面22项检查标准。建立“实名制”服务联络工作机制,每个公安派出所确定1名消防大队干部分包联系,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业务指导,指导完善一户一档“户籍化”档案,依托经济开发区大队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并制作“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公示牌、自查表,由派出所督促业主开展自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各地警消联动,共同推进‘九小场所’治理见实效,辖区公安派出所隐患整改率提升了将近3成!”于振华表示。据悉,2023年以来,德州市公安派出所累计检查社会单位10万余家次,督改火灾隐患12.3万余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万余起,行政拘留15人,办理涉火刑事案件5起,8名火灾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九小场所”火灾起数下降17.8%。

德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公安局携手德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立足基层消防安全大局,积极探索打造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创新构建消防监督执法协作机制,对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密切与消防救援协作配合、形成消防监督执法闭环,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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