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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到来之际,3月5日上午,2024年“三八妇女维权周”在德州市中心广场举行。
当天,德州市妇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0多个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维权问题等方式,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育龄妇女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政策,发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手册》、《婚姻法律知识小手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及宣传品5000余份。
据悉,去年以来,德州市妇联创新实施“反家暴”维权志愿行动,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志愿者组成维权队伍为393位家暴受害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为102位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为12位没有自救能力的家暴受害妇女提供“全程代办”一对一服务。
接下来,德州市各级妇联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向更多妇女传递法律知识,进一步探索妇联引领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为更好地营造男女平等社会氛围、维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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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9个年头。为遏制家暴势头,德州市多部门联动不断强化措施,让大家通过认知逐渐建立自己的婚姻底线外,还不断将反家暴端口前移,依托不同地域特点,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有力切断家暴风险链条。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共发放反家庭暴力告诫书20余份。
近年来,德州市妇联与各部门联合,用实际行动为受到家暴的妇女撑起一方清朗空间。“市妇联命名13家法律服务机构为‘反家暴’公益维权站,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并将联系方式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方便妇女群众就近获取法律帮助。”德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杜守用勇介绍。
《德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意见》先后出台,不仅规范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妇联和民政等部门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明确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发放标准、程序;而且要求县(市、区)全部建立反家暴庇护机构,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服务。
各级妇联通过接听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接受妇女来信来访和日常走访、排查等途径了解到家暴线索,及时开展帮扶。比如,12338妇女维权热线接线专家对求助人进行及时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联系法律援助;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帮助开展现场调解。
接下来,市妇联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家暴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反家暴配套措施落地落实。深化实施“反家暴”维权志愿行动,吸纳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参与妇联维权工作,为妇女群众提供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多方位服务,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