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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刚花钱办的卡,总共去了两次,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店就关停了,现在退钱还成了难题。”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2220000反映,自己于10月底在大眼睛童书馆(高地世纪城南门附近)花费1299元办理了一张储值卡,但在11月初前往时却发现该店已关停,随即与商家沟通退费问题,但始终没能得到合理解决。
11月21日,记者来到书馆位置后,发现大门紧闭,透过玻璃看到店内也几乎搬空,同时店铺旁还张贴了印有吉房出租字样的纸张。
据王女士介绍,商家关停店铺后,曾在微信朋友圈中称,办卡的市民可前往位于天衢新区新城市花园南门附近的书店中使用,但这种答复让很多消费者感到不满。
“原本书店就在家门口,为了方便孩子看书所以才在这里办卡,现在这卡要换地方才能使用,必然会带来不便。”王女士告诉记者,等待退费的不仅仅只有她一人,商家曾通过群聊的方式联系过部分办卡的消费者,先退一半的费用,后期再慢慢退费,但在实际沟通中,却时常出现失联的情况。
随后,记者与该店相关负责人孙静强取得联系,对方承认店铺已经关停,营业执照也已经注销,部分服务已转至新城市花园南门附近的书店。
对于退费问题,孙静强称因个人经济原因,目前无法全部退还,但已经给超半数的顾客退费,对于相关凭证,他表示并不方便提供。
山东涵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延朝表示,商家在诱导消费者办理储值卡后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闭店“跑路”,拒不退还储值余额的,已经构成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退还剩余储值额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办理储值卡的过程中,商家就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以“办卡-跑路”方式骗取钱财的,还涉嫌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近年来,因办理会员卡或储值卡等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对此,张延朝认为,消费者在办卡时,要考查商家信誉,金额不宜一次性过多;同时应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