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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是第16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5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壮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副局长赵志滨,人民银行德州市分行副行长杨德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秦志奎,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金融监管科科长苗闽福出席,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主动作为,重拳打击突出经济犯罪。德州公安依托“云端”“鲁剑”打击模式,将“更多破大案、更快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更高效缉逃追赃”作为主攻方向,对突出经济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打击涉农领域虚开骗税犯罪等系列行动,先后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发起全国集群战役8起,收到公安部贺电2次。全市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00余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470人,挽回经济损失96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检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遏制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势头。积极配合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行刑衔接,深入整治金融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加强风险预警,针对案件侦办和专题研判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制度漏洞等问题,制发“两书一单”30余条。市县两级组建“经济卫士”志愿者队伍13个,从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税务、工商联、市场监管及金融机构招募1200余人,常态化开展经济犯罪信息收集和防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守好钱袋子 安心过大年”、5.15经济犯罪宣传日、非法集资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80余场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防范经济犯罪稿件120余篇,有效提升防范效果。
三是坚持助企安商,用心护航高质量发展。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牵引,开展“警蓝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违法犯罪,共立侵企经济犯罪案件60余起,挽损3100余万元。创新服务企业做法,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共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加强合规管理。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助力提振消费护航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与3000余家企业商户建立常态联系机制,主动提供“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宣讲、建章立制指导等服务,走访企业300余家,化解风险隐患20余个。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围绕“专业+机制+大数据”警务运行模式,在打击犯罪、预警防范、服务发展、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为推动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请问,2025年,德州金融监管分局在加强央地协同,合力打击防范金融犯罪上将采取哪些措施?
2025年,德州金融监管分局在市委市政府、山东金融监管局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会议精神,主动加强央地协同,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坚决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把好“准入关”。结合上级部署和辖区实际,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涉金融经营主体准入登记管理研判会商机制,落实银行保险领域涉金融属性字样清单式管理要求,形成工作协同、政策联动、信息共享、分类处置的长效机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金融经营主体“无证驾驶”违规行为排查,实施清单化管理,稳妥推进规范清理。
加固“防范关”。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案件风险防控,紧盯“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及时查摆制度缺陷和执行偏差,逐级压实管理责任,夯实内控合规基础。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员工警示教育和风险排查,防范其组织、参与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贯彻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畅通行刑衔接双向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协作。
压实“排查关”。扎实完成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发挥专业优势,深化协同作战,联动市委政法委、公安、财政等部门积极探索推进防非打非网格化管理,督促各金融监管支局、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监测预警、日常排查、线索报送和风险处置等工作。同时,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协同公安、金融管理、银行保险机构及行业协会力量,形成集群打击工作合力,重点打击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贷款领域恶意逃废债务、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构建“线索连通、机制畅通、成果互通”的联动协作工作格局。
创新“宣传关”。落实好《山东省2025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教育宣传月”等节点契机,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人民群众容易理解、日常生活常见常用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联动市委政法委、公安、财政等部门,开展“金融+网格”宣传活动,推动构建政府示范引导、机构积极参与、媒体持续跟进、社会广泛响应的金融知识宣传格局,提升社会公众甄别非法金融活动、保护自身权益能力,助力防范和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请问人民银行在打击和防范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人民银行认真履行职责,深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深化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涉外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市金融市场秩序。
一、持续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
依托《德州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同各成员单位间的横向合作和纵向协同,扎实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指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等洗钱高风险领域的可疑资金监测分析,深挖洗钱犯罪线索,与市公安局等部门做好涉案线索的协查会商,“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市共以洗钱罪宣判32例。同时,有序推进新《反洗钱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
二、深入开展涉赌涉诈“资金链”精准治理
加强与市反诈中心协调配合,先后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例会制度”“涉电信网络诈骗跨机构跨行业信息共享机制”等,不断压实金融机构打击治理责任。2024年以来,指导银行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查、冻、扣资金6.4万笔,返还资金118笔,开展劝阻被害人2.1万人次,避免群众损失7852万元。今年以来,全市涉案账户新增353个,同比下降15.55%。
三、严格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地下钱庄作为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非法金融组织,已成为影响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危害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的一颗“毒瘤”。近年来,人民银行联合市公安局,在全省首推《汇警合作三项机制》,成立汇警案情分析工作室,远赴广东、福建、江西、山西等十余省对交易对手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先后破获5起地下钱庄案件,查处614起外汇违规案件,罚款额合计8692万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定不移保持对洗钱犯罪、电信诈骗、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
2025年我市在打防经济犯罪方面将开展哪些具体行动?
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开展以下行动:
一是会同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2025”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协助他人非法办理跨境汇兑、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等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收益的犯罪活动,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
二是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深挖犯罪,彻查团伙和幕后黑手,严厉查处金融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全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三是持续推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的防范、打击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以高息回报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活动,推动形成“非法集资人人抵制、防非知识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
四是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利剑2025”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厚植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氛围,全力维护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
五是开展打击侵企犯罪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串通招投标等各类违法犯罪,坚持快侦快破、全力追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德州公安将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严密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金融安全、社会稳定。
常见的经济犯罪有哪些,企业和群众应该如何注意防范?
一是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在日常投资理财活动中,要增强风险意识,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参与那些宣称稳赚不赔的高息理财和打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投资养老公寓等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认真辨别“高价保健品”的真实性,对大额预付费消费充值要保持谨慎、理性,保障个人资金安全。
二是防范洗钱犯罪。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大中专院校学生,要注意保管个人银行卡及账户信息,坚决不要买卖、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及U盾等证件资料,如果出售给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洗钱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防范企业内部犯罪。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中,要加强日常员工的普法教育、警示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货物发放、及时回收货款,注意防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案件发生。
四是防范金融诈骗犯罪。银行及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在办理贷款、信用卡业务中,要注意防范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犯罪,严格贷款审查、审批和贷款人信用调查,防止被犯罪分子钻空子、钻漏洞,恶意套取信贷资金。保险公司在保险赔付过程中,要加强审核,防止出现虚构事故、故意制造事故、夸大损失程度、伪造证明材料等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也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骗取保险金而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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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市非法集资总体形势和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注重打早打小、打防结合,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新发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逐年下降。
但受多重因素影响,我市输入性非法集资风险仍较大,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一是手法不断翻新。从农业养殖、养老服务、民间借贷等传统领域发展到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网络直播等新兴领域,从线下传播发展到线上线下结合。二是隐蔽性强。犯罪分子打着投资理财、项目融资的幌子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招募金融行业从业人员为业务员,通过线下宣传推介,跨区域吸收资金,日常排查极难发现。三是社会危害较大。参与人中农村居民、老年人较多,由于缺乏防范意识,易受高息诱惑,投资受损后引发维权上访等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一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打非工作机制,重点强化乡镇层面打防机制,发挥网格、警格作用;加强行刑衔接,定期组织案件研判会商,构建高效协同执法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凝聚强大打击合力。
二是压实防范化解各方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对本地区本行业风险主体常态化开展摸底排查、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和防范化解,综合运用约谈警示、跟踪整顿、督促清退等措施,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
三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针对重点领域、易感群体、新型骗局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突出用好正规金融机构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七进”防非宣传,发挥“德州金融安全”微信公众号作用,持续提升社会各界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四是落实政策促进社会和谐。重点关注特殊人员群体,对于生活困难、身患残疾或心理脆弱的集资参与人,根据实际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援助、心理疏导等支持措施。
在这里,我们郑重向全市人民发出呼吁:提高警惕、远离陷阱,共同守护好“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