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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二十条措施》、《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开通信用修复“直通车”,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今年以来共帮助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610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10条,行政处罚提前信用修复4条。
信用修复以“应修复、尽修复”为原则,精准分类,分别施策,帮助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企业健康良好发展。
01 加大政策宣传 利用媒体、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修复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申请信用修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信用公示义务,做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主动申报修复失信记录,以健康的姿态重回市场竞争。 02 实行主动提醒 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定期筛查研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主体名单及即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的名单,进行信用修复提醒,同时为企业做好答疑解惑,尽可能实现修复提示的全覆盖,避免企业在招投标、争取资金等活动中遭遇失信惩戒,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03 优化服务方式 设置专人服务、全程解答,力争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办结。并以“企业不跑腿、数据多跑路”为目标,开通了线上严重违法失信信用修复。线上从申请到审批全部通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系统“信用修复”模块实施,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企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工作人员登录“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进入办理页面,按照审批流程,逐级审批,直至审批完成。通过线上修复,实现了快捷、便利的“修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