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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一季度,德州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3.3%,比去年同期提升33.3个百分点,在消除劣V类基础上,实现了国控断面消除V类水体。
据了解,我市每年会有针对性地在每个县市区梳理出3-4个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扩容、管网雨污分流、点源提标改造等方面,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提出“污染点源+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河流”递进式治污模式,链条治污,经过多个环节治污工程,减少污染物,由单纯污染治理向生态模式转变。
同时,强化水质目标管控,每年印发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或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对各县市区水环境状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通报,赋分排名。以考核促实干,倒逼水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此外,加强对河流断面、入河涵闸、入河排污口等巡查监管,结合在线监测平台及时对水环境形势进行分析,及时解决影响河流断面水质的突发情况,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