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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7月15日,记者从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推进视频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燃气管道设施企业自查完成率100%,燃气用户“问题环境”排查153万户,全市完成更新改造管道43.79公里,先后立案处罚9起,查处“黑气瓶”1422个、“黑气贩”26人、“黑气站”2个、“问题气”8起。
据介绍,3月27日全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部署会议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集中脱产办公,组织开展了“十大攻坚行动”,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7月6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部署开展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目前,市级包县督导正在开展。各县(市、区)要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小吃街、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九小场所”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同时,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严密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持续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水平。强化入户安检,8月底前全面完成燃气用户“问题环境”排查整改。扎实推进不锈钢波纹管、报警器、切断阀“安全装置三件套”加装,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要全部正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要全部正确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身边问题隐患。
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城燃企业实施ABCD四级差异化管理,对安全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弱、断供限供、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加快建设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年底前,完成管理部门监管平台和城市燃气企业智慧监管平台的整合联网、一体化运行。
此外,加大实地暗访督导力度,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一旦发现排查不彻底、“应查未查、应改未改”、工作“挂空档”、不作为乱作为的,及时提醒、通报、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