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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碧水净土,德州这样守护!

原创 阎润珍2024/06/05 14:21: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6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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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郭本芳出席,介绍我市今年以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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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突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突出抓好扬尘源、工业源、移动源污染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今年以来,积极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油烟等问题排查,目前已督办整改各类问题711个。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创建,对31个重点行业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进行分级,指导认定新增A级企业1家,B级企业1家,引领性企业4家,实施差异化管控。在全市开展重型柴油车联合路检路查771辆次、集中停放地入户抽测573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抽测2179辆次。1—4月,全市PM2.5、PM10、O3、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6、102、155、11、3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8,优良天数比例70.2%。

02
统筹兼顾,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持续做好对主要河流水质的监管。加大对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源及潜在的污染隐患、排污口的管理巡查监测力度,做到及时分析、研判。
  二是紧紧围绕分类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有效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生态补水等11项工作内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冬春季河湖水质保障提升行动,形成合力治水大格局。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问题93个,有效消除了影响河道水质的隐患。
  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工作。更新入河排污口信息230个,入河排污口分类、编码和溯源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是组织开展入海河流总氮专项工作,执行旬预警机制,对预警事项,及时组织巡河检查和加密监测直至总氮浓度反弹趋势得到有效遏制。1—4月,全市6个主要河流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3.3%。水环境质量指数4.90,列全省第6位,同比改善3.0%,列全省第4位。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03
多措并举,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是严把建设用地质量关。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有效保障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调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完成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印发《德州市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等文件,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及“无废细胞”(“无废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日常社会生活中“无废”理念的基本组成单元。工厂、园区、社区、学校等社会生活的各个组成单元,都是建设“无废城市”的重要细胞。)建设评估标准,全方位推动我市“无废细胞”建设,打造一批“无废细胞”工程。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线下现场宣传与答疑活动。制作发布德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片,在新媒体开设“无废城市”建设专栏,展播各县(市、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片,向广大社会群众科普“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及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答记者问

  请介绍下大气污染防治的下步工作打算。


  郭本芳:一是持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商混企业和物料堆场监管,严格落实抑尘措施;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督促建筑工地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道路开展深度保洁。二是重点抓好工业源减排。突出高架源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督促升级治污设施、提升治污能力。三是突出抓好臭氧污染治理。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工业企业治理减排效果;鼓励夏季高温时段,室外建筑喷涂、沥青摊铺、道路划线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环节实施错时作业。四是联合抓好移动源污染治理。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排查整治,依法惩治非法改装、破坏、停用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定期对各工地、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抽查抽测,积极推广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五是牵头抓好秸秆禁烧。发挥“省市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秸秆禁烧网络作用,严防夏收秋收期间秸秆焚烧。


  请介绍下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下步工作打算。


  郭本芳:一是发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和专班作用,根据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及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二是逐步推进畜牧大县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农用薄膜科学使用和回收专项行动,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三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积极培育“无废细胞”,开展新建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四是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


  请问在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2024年有什么工作计划?


  郭本芳:市生态环境局继续深化践行“三水统筹”理念,紧紧围绕“水质改善”的核心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抓落实、促提升,聚焦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制定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属地治水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完善“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成果,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抓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全面完成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和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流域综合治理专业委员会的统筹、调度作用,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分析、研究部署水环境工作,保障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近期,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德州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德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请简单介绍一下关于生态环境有奖举报的相关流程。


  郭本芳: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德州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德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有相关线索的群众可以通过寄送书面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长河大道217号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地址:http://jubao.mee.gov.cn/netreport/netreport/index)、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公众号名称: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或者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途径进行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对举报人进行500元-50万元之间不同档次的奖励。
  举报人(联合举报的由举报人代表)接到举报查处结果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举报奖励,申请奖励时,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欢迎大家积极反映环境污染行为以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建议,我们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处理大家反映的事项,让全市朋友们共享绿色家园,切实增强绿色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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