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民生实事进行时】增设老年助餐窗口、送餐上门、差异化补贴……我市11部门联合发文,推进老年助餐服务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本地 / 正文

辟谣平台.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民生实事进行时】增设老年助餐窗口、送餐上门、差异化补贴……我市11部门联合发文,推进老年助餐服务

转载 高飞2024/03/28 15:29: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3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8cf9-50kd53cc287d.jpg

△禹城市辛寨镇梁河新村“幸福食堂”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全市老年群体多元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统筹规划和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努力打造“一刻钟”老年助餐服务圈。近日,德州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

《意见》指出,要多渠道布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各县(市、区)应充分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用餐需求、服务半径和现有餐饮资源状况,统一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努力打造“一刻钟”助餐服务圈。

依托具备条件的现有养老机构、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365暖留中心”等,拓展助餐服务功能。鼓励具备条件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连锁快餐企业、单位餐厅增设老年助餐窗口,开辟老年人用餐专区。同时,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食堂向社区居家老年人开放。在不具备设立厨房、老年人居住分散的地方,鼓励采取“配餐中心+老年助餐点”、联村联建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

《意见》明确,应当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用餐需求。积极保障社会老年人的用餐需求,提供价格合理、经济实惠的套餐,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普惠发展。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可面向社会开放,按市场价格提供餐饮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综合考虑老年人就餐、配餐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因素,给予差异化补贴。

积极发挥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等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支持在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置集中“配送点”,为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鼓励具备条件的村(居)委会,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问题。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明慧


已有0人点赞

63733430042355726134439432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