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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明慧)
为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3月12日,德州市民政局就“2023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发布通知。
通知明确,报告对象为2023年6月30日前在在德州市民政局和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报告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登记事项、机构设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网站、微信公众号、活动开展情况等汇总信息,需按当前情况逐项填报,所填内容应与年报后续各分项内容保持一致。
内部建设情况主要包括2023年度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召开情况,当前办事(内设)机构、分支(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企业)等设置详细情况,财务、证书、档案、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和公开,不需向民政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民政部门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须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初审同意后网上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上传附件和信息公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山东社会组织网”进行填报,具体路径为“山东社会组织网—办事大厅—登记年报申报—登录外网申报系统—管理—年度工作报告”(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
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在“山东社会组织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报,报送时间截止后,年报系统自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