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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帮我还钱,让我恢复自由。”近日,德州市拘留所内,被执行人王某一改往日恶劣态度,主动要求和亲友打电话,请他们帮忙完成给付义务。
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德城区法院作出调解书,被告王某支付原告陈某劳务费8800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邓昭璇与法官助理于国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对王某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不动产、公积金、车辆登记等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国庆多次与王某沟通联系,向其释法明理,王某承认拖欠劳务费的行为并同意继续支付,由于申请执行人陈某远在北京,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远程录音、视频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但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后,王某当起了“老赖”,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王某却声称没有钱,对支付事宜置之不理。
鉴于王某态度恶劣,亦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火速组织队伍赶往线索地点,成功将王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当面释法明理,王某仍拒不支付,遂执行干警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对王某予以拘留14日的司法惩戒。
本次司法拘留对王某形成了极大震慑,移送拘留过程中,王某一改之前推脱的态度,终于,在被拘留的第5天履行了给付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