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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6时许,正值下班高峰期,德城区向阳大街与新河路交叉口等红灯的车排起长队。一女子戴着帽子、口罩、袖套,裹得严严实实的,快速穿梭在车流中。她背着一个大包,手里拿着一沓小卡片,每经过一辆车时,就顺手把一张小卡片插在车窗上,或塞进车内。
“等个红灯的工夫,有人跑到机动车道上,往车里发小广告,吓了我一跳……”近日,市民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20000反映,在德城区东风路与湖滨中大道交叉口、新河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等路口等红灯时,有人跑进车流中散发小广告。
“太危险了!一个没注意,撞上了后果不堪设想。”过路市民皱起眉头说,在不同路口,他多次看到有人往车窗上塞小广告。更让人捏把汗的是,等到绿灯亮起,发小广告的女子还在机动车道上,已经起步行驶的车辆不得不纷纷避让。
遇到早晚高峰,十字路口的车流量很大,这些人“全副武装”专门在路口守着,只要红灯一亮,他们立马行动,在车流中穿梭。将手中的卡片或从车窗扔到车里,或夹在车玻璃缝中,甚至拽门把手,把广告塞到门把手上。“因为过红绿灯的时候车速是比较慢的,有时候汽车还在行驶,他们趁着车速慢,强行把广告纸夹在门把手上,这么做实在是太危险了。”赵先生说。
不仅仅是汽车,电动车同样遭受“车流广告”困扰。“我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经常在十字路口看到有人过来发小广告,有医院的,有卖房的,让人很厌烦。”采访中,一位市民抱怨说。
日前,德州市城管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广告(小广告)专项整治,其中明确提到“严禁在市内道路上非法拦截过往车辆,向驾乘人员散发或者通过车窗向车内投放违法广告(小广告)。”
此外,通告指出,对于乱贴、乱涂、乱发违法广告(小广告)的单位或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理、清除或采取补救措施;对逾期未清理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联合网络通信部门,采取暂停相关通信号码使用、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查处;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此事,多位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管理,遏制乱发小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