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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德州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自2023年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排查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以来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打击虚假培训骗取补贴、售卖证书、“吃”培训的“黑色利益链”等行为,依法依规治理培训评价乱象,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学会、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发证情况;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自行开展的能力水平评价及发证情况。
通知要求,对培训机构及其开展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排查处理。重点排查培训机构开展的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参训人员身份、培训时长、上课记录、培训内容、申领培训补贴资金的材料、补贴资金发放记录等。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及其开展的政府补贴性培训进行排查处理。对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及其开展的政府补贴性培训进行排查处理。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评价活动进行排查处理。对未经审批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相关活动进行排查处理。
通知明确,对排查发现以及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及违反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规定的,要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行政管理措施予以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及行政违法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