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20000反映,去年5月21日,他在德州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花费21万余元购买了一辆车型为“坦克300”的车辆,但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动机先后两次损坏,这让张先生很是心烦。
张先生告诉记者,这辆“坦克300”刚买回来时不久,就出现了天窗漏水的问题,但到了今年2月份,也就是车辆行驶里程约19000余公里时,火花塞竟断裂导致发动机损坏。
根据德州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车辆维修说明》显示:对于该问题,公司对车辆更换了发动机,同时分析称,这属于火花塞质量问题,熔断到发动机内部后导致发动机损坏。
然而,就在更换发动机两个月后,新的发动机又“罢工”了,而此次问题相较之前更为严重,不仅涉及到发动机,连同涡轮增压器、三元催化器等多个重要配件均渗入机油。出于安全考虑,张先生主张更换全部相关配件并予以一定数额的补偿。
6月2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德州顺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徐经理,他告诉记者,经过技术人员判断,此次问题疑似是由外部异物致使活塞油环断裂导致,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目前,发动机生产厂商已经同意再次更换发动机,但此次维修涉及的配件太多且价格昂贵,因此公司提出,相关配件如明确不能使用的将予以更换,如进行清洗维修后不影响使用的将进行清洗处理,对于张先生提出的补偿问题,公司也将积极争取。
“如果不全部换新,部分配件里残留的机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呢?”对于上述解决方案,张先生提出了顾虑,对此徐经理表示,厂家认为部分配件进行清洗后可以达到使用标准。
27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张先生得知,目前关于车辆的维修问题双方已经达成一致,除涡轮增压器外其余大件将全部换新,但经销商并未就相关补偿问题给予明确的答复。
随后,记者采访多名律师了解到,由于张先生的汽车是在包修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且单次修理时间已经超过5日,因此经销商应当自修理的第6日起为张先生提供备用车,或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此外,张先生和经销商也可以自行约定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