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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12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做好我市夏粮收购工作,我市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要引导鼓励各类主体有序入市收购,精心组织粮食市场化收购。发挥我市粮源优势,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引导我市的各类粮食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参加粮食产销合作活动。要积极做好全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工作,发挥好我市实缴金额全省第一的优势,用足用好市场化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更好满足企业收购资金需求。
同时,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终止条件与程序,进一步发挥好政策的托底作用。提前确定收储库点,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对可能出现的不符合标准的粮食,按照有关规定,必要时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结合本地农民售粮特点,合理设置收储时间,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优化收购流程,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售粮提供便利;要指导收购库点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品种、质量要求和价格标准;要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排查粮食出入库、烘干、熏蒸等各环节风险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把夏粮收购与粮源调度、地方储备粮增储与轮换、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工作统筹安排,形成保供稳价合力。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把粮食收购执法监管作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监管热线作用,依法查处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坚决维护好收购秩序。持续巩固拓展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成效,政策性粮食收购要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确保粮库信息系统通过省级平台或央企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