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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物遭遇商家“反向抹零”4分钱!律师:此属违法行为

原创 徐鑫2023/05/29 16:20: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徐鑫 89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反向抹零”是指一些商家为了方便结账,在出现角、分时“四舍五入”的一种结算方式 。近日,家住德城区的郭女士就遭遇了商家的“反向抹零”。“四舍”是商家让利于消费者,但“五入”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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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被多收4分钱

“我一共花了11.36元,结果付款时收了我11.4元,这不是多收了我4分钱嘛。”近日,家住德城区新街口附近的郭女士在新华路糕饼故事购买糕点,结账时用手机微信付款11.4元。虽然钱并没有多少,但遭遇“反向抹零”的郭女士心里有些不舒服。

结账时郭女士并没有过多在意,但回到家拿出小票才发现不对劲。根据购物小票显示,郭女士购买的“招牌老婆饼”共计6.81元,玛芬蛋糕共计4.55元,总计11.36元,微信付款11.40元。

在郭女士看来,如果顾客使用现金结账,为了方便找零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还可以理解。但是当下电子支付明明可以精确到分,仍然使用“四舍五入”的方式有些不妥,希望商家可以及时改正。

无独有偶,贾女士在新湖南大街一家水果店购物时也碰到了“反向抹零”的情况。贾女士当场指出了商家的问题,水果店老板表示自己平时也没注意到这个情况,应该是电子秤自动跳转金额,由于顾客介意所以在结账时将零头全部抹掉,并表示将尽快联系电子秤商家重新调整收费设置。

斤斤计较还是得过且过?

对于商家“反向抹零”的这一操作,消费者持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反向抹零”只是几角钱甚至几分钱的事,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构成太多的损失,没有必要斤斤计较。也有市民表示在电子支付十分方便的当下,再次出现“反向抹零”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是商家的意识问题,不能得过且过。

在日常生活中,“反向抹零”普遍存在吗?记者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走访。在糕饼故事美丽华店,记者购买了价格为6.19元的蘑菇蛋糕,在结账时商家如实收取。在糕饼故事美食城店,记者购买了价格为7.19元的肉松卷,在结账时商家只收取了7.10元。该店铺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无论分值为多少,一律抹掉。

在解放大道一家商储超市,虽然购物小票上标注有“结算金额出现分值余额时,按四舍五入结算到角”,但商家并没有按此执行。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小票显示,即便消费者使用现金付款,超市也会将分值余额中超出4分的金额全部优惠掉,只收取到角,并没有“四舍五入”。

在采访中,不少消费者表示平时很少遇到“反向抹零”的情况,即便是去菜市场买菜老板也会只收取到角,分值部分全部抹掉。显然这是一种商家普遍的共识,所以个别商家应该正视问题,提高自身意识规范经营。

律师:“反向抹零”属违法行为

此前,陕西西安的肖先生就曾因为超市“反向抹零”多收取自己4分钱,一怒之下将超市告上法庭,最终胜诉。超市一次性归还肖先生多收取的0.04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在各地关于“反向抹零”的案例中,商家均退还了多收取的费用,且受到了行政处罚。“反向抹零”钱虽不多,但事却不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反向抹零’看似只是多收了几角钱甚至几分钱,但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山东九达律师事务所程洪河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所以“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程洪河建议,消费者在付款时应该注意应收款项和实收款项是否一致,如果遭遇“反向抹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主动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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