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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记者从省工信厅网站获悉,第一批“创新服务券”(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3日开始申请。
此次申领条件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或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
据悉,“创新服务券”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等企业免费发放,专项用于对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的电子券。
本次活动的“创新服务券”额度为5万元/张,每家企业最多申领1张。
本批次“创新服务券”均为事前申领类,企业申领“创新服务券”成功后,用于企业通过“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版块购买数字化赋能(事前申领类)服务产品(即:“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展示的服务产品),下单时使用“创新服务券”抵扣服务项目相关费用,并及时与所选择的服务机构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本次活动的“创新服务券”,报名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8:30至2022年11月8日17:00;领取使用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00至2022年11月17日17:00。
如出现转让、赠送和买卖服务券的;存在故意隐瞒服务机构与企业关联关系等,影响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的;存在伪造虚假业务、虚报交易数额,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行为的。
服务用户较少、综合能力不强、用户评价较差的。其他经检查监督部门论证为不适宜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况,取消涉事企业服务券申领和服务机构配券服务资格,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及其同一法人代表企业服务券申领(配券)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