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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对老年人谎称能以高价拍出收藏品,骗取到老人的藏品后,再向老人收取高额委托费,最后低价出售这些藏品。近日,两名男子以帮助拍卖藏品为由,将诈骗矛头对准了老年人,骗取29名老年人47万余元。
自2019年7月,被告人王某博伙同郑某晖等人成立德州某拍卖有限公司,以帮助拍卖藏品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在没有拍卖资质的情况下,与张某某、孙某某、袁某某等29名老年被害人签订《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或《线上委托拍卖合同》,并收取500元至4万余元不等的费用。
签订合同之后,被告人王某博、郑某晖没有组织拍卖,也没有对被害人的藏品进行委托拍卖,共收取拍卖费用420050元。后王某博、郑某晖将放置藏品低价出售。
经山东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鉴定,委托拍卖的藏品价值共计53650元。综上,被告人王某博、郑某晖诈骗数额共计4737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博、郑某晖构成诈骗罪,两名被告人主动自愿退赔27万余元,王某博主动投案,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郑某晖认罪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王某博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郑某晖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提醒:市民如想拍卖收藏品,委托拍卖时务必核实对方资质,包括公司的工商营业资质和拍卖资质,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过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