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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战略,以更大力度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来德创新创业,6月7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扩大德州市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公告》,对我市大学生生活补贴、创业房租补贴、人才安家补贴等3项人才政策支持范围进行调整扩大。
公告指出,大学生生活补贴方面对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新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且按规定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的,纳入《德州市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政策支持范围。
大学生创业房租补贴对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新在我市创办各类经济、社会组织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纳入《德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政策支持范围。
人才安家补贴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且在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纳入《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德委人组办发〔2021〕5号)政策支持范围。
公告明确,三项补贴扩大支持范围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支持范围以《德州市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德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