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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
德州天衢新区发布
关于餐饮服务单位“外摆”食品
的安全提示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及消费者:
近期,我区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外设置外摆摊位,既为居民生活提供了便利,也为城市增添了浓浓的“烟火气”。
但随着夏季气温持续升高,外摆摊位经营的食品安全风险逐渐攀升。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就外摆摊位经营相关事宜提示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确保外摆摊位经营合规、安全、有序。
➤餐饮服务单位在外摆摊位应保持摊位周边清洁,每日经营前后对操作台、工具进行彻底清洁消毒,保持摊位周边环境整洁,配备带盖垃圾桶,杜绝垃圾堆积造成蚊蝇滋生;
➤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户外摊位必须配备防蝇、防尘等设(如纱网罩、防尘盖);
➤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打包盒、打包袋、一次性餐饮具,避免出现交叉污染。
➤所有摊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每日上岗前进行晨检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
➤售卖过程中,销售人员须全程穿戴整洁工作服,严格遵循手部清洗消毒标准流程;
➤严禁佩戴首饰、涂抹指甲油,规范佩戴口罩、帽子及一次性手套,头发不外露。
➤各餐饮经营单位须严格把控原材料的进货查验及储存,所有食材采购须索证索票(包括供应商资质、检验报告、进货票据等),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可追溯;
➤重点检查肉类、水产等易腐食材的保质期及储存条件,建立电子或纸质台账实现全程追溯。
➤严控备餐出餐时间,从出菜到销售完成应尽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避免长时间存放和太阳直接照射,必要时使用冷藏或保温设备防止细菌滋生;
➤外摆摊位严禁提供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对加工储存条件及食用人群要求较高的高风险食品。
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外摆”经营的规范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食品。
消费者购买“外摆”食品如遇疑问或问题,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综合执法部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