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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夏津50人被实名曝光!

原创 徐鑫2022/05/11 15:52: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17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

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夏津交警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治理行动
现对查处的部分未佩戴头盔人员进行曝光


不戴头盔会被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夏津交警将常态化查处未佩戴头盔等行为
 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将被通报学校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十六周岁 
后方载人不得超过12周岁 




安全头盔=生命头盔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

它是电动车驾乘人员的最大保障

也是防止人身伤害的最后一道屏障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骑乘电动车出行
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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