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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
《德州市关于整治旅游行业
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自费项目和购物)。
广大市民和游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为便于开展违法线索快速查办,请举报人在举报问题线索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线路广告、照片、录音、录像等),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不得虚构、夸大事实及诬陷他人。
保密承诺: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