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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纪委监委致全市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转载 靳冬群2025/04/17 00:08: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清风德州 编辑:清风德州 51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致全市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尊敬的经营主体朋友们:

您好!去年我市开展了行政执法和行政罚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向全市经营主体致信征集问题线索。在全市经营主体的共同参与下,我市推广应用执法检查平台,严格规范入企执法活动;严肃查处该领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彰显有力震慑。一年来,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入企调研次数、入企检查次数均实现了下降。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今年我市将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如果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及人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请随时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拨打电话向我们反映。

1.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过高、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或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等乱检查行为。 

2.随意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乱查封行为。 

3.执法为企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小过重罚”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4.对企业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解决不及时,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等不作为情况。 

5.涉企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借此收受或索取财物、福利待遇及宴请旅游服务,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等利用执法权实施违纪违法行为。

6.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与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测评估机构勾连牟利等涉企第三方违规行为。

7.其他涉企行政执法领域腐败问题。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格保密,积极推动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对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其他部门单位受理的,我们将及时转办,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及时反馈。欢迎您实名反映问题,方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最后,感谢您对德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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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纪委监委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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