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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这4人被拘留!

原创 靳冬群2025/04/08 20:33: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德州晚报 1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

德州交警曝光

4起典型案例

涉事人员均被罚款、拘留


案 例 曝 光

案例一:这是第二次被处罚!






2025年3月11日17时34分左右,平原公安交警大队在幸福大道查获李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李某于2022年11月12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曾于2023年5月30日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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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这是第三次被处罚!






2025年3月12日13点34分左右,平原公安交警大队在国道105线恩城镇360公里850米处,查处刘某某涉嫌无证驾驶。

经核查,刘某某于2024年5月23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曾于2025年1月28日、2025年2月15日因驾驶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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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第二次被罚!






2025年3月31日10点43分左右,平原公安交警大队在国道105线恩城镇大庄路口附近,查处驾驶人韩某某涉嫌无证驾驶。

经核查,韩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曾于2018年12月4日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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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四:第三次被罚!






2025年4月1日8点14分左右,平原公安交警大队在光明大街查处驾驶人周某某涉嫌无证驾驶。

经核查,周某某2017年10月1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曾于2020年5月9日、2021年12月29日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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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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