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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电梯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但电梯质量安全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日前,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在我市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确保全市在用电梯“应登尽登”“应检尽检”;积极开展老旧电梯评估,畅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渠道;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乘客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100%全覆盖。
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制定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单组机械部件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反绳轮、梯级(踏板)缺失保护等部件和功能的检查,及时将维保记录上传至“电梯智慧维保”平台。电梯使用单位要履行好电梯使用的日常管理、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职责,及时落实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资金,避免电梯带“病”运行,不得“以包代管”。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自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验检测,通过检验端将检验计划报监察机构,定期开展内外部质量评审,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加强承包单位资格审查和人员资质把关,坚决杜绝检验检测关键项目数据缺失或存在严重偏差、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检验未发现、出具虚假报告、严重失实报告、现场检验检测人员与报告签字人员不一致、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电梯检验检测责任。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制定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单组机械部件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反绳轮、梯级(踏板)缺失保护等部件和功能的检查,及时将维保记录上传至“电梯智慧维保”平台,在维保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严重隐患及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对于无物业管理或者属于共有产权尚未明确管理主体的既有住宅电梯,特别是新加装的电梯,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为电梯使用管理主体。
强化部门电梯安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把电梯安全作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重要部分进行监管。同时,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持续保持全市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100%全覆盖。(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