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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毕业生认定!德州市住房公积金最新发布

原创 阎润珍2024/08/28 10:18:4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1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8月27日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英才聚德”住房公积金

缴存补贴应届毕业生认定的说明


参考《2024年度德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现将应届毕业生认定说明如下: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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