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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德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见到这三人请举报
被执行人:郑九洲,男,1960年5月8日生,汉族,原住德州市德城区昌盛街2号5号楼1单元401号。身份证号:372424196005083518。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执行人杨宝忠与郑九洲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08)德城商初字第9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郑九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郑九洲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郑九洲行踪住址及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支付提供线索人员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悬赏金。
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2024年8月13日至执行完毕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72
张法官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