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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7月1日起执行→

转载 高飞2024/07/11 17:08: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46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杨)近日,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确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76元,下限为182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德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202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2705元,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76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20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23176元执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1820元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缴存单位应及时核定、调整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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