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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军
《聊斋志异》共有短篇小说494篇,其中有一篇名为《陵县狐》,全文仅150余字,讲述了发生在明清时期陵城区“李太史”家中的一件奇闻轶事,短小而精干,被蒲松龄描写得非常细腻,生动而具体,可称之为短篇佳作。
故事梗概:狐狸在李太史家“调皮捣蛋”
话说陵县(今陵城区)李太史家,经常看见瓶、鼎的古玩摆设等物品不知怎么就挪到桌子边沿上,要掉下去的样子。他怀疑是下人干的,常愤怒地责备他们。仆人说冤枉,可也不知原因。于是将物品放归原处,把门锁严了。可天明后又那样了,知是怪事,便暗中观察。一天夜里,屋里忽然亮得很,两个仆人很惊讶,还以为来了贼,走进去看究竟。见一只狐狸趴在木柜上,两眼冒光,把四周照得亮亮的。仆人怕它跑了,赶忙去捉。狐狸咬仆人手腕想逃,仆人反而抓得更紧了。二人一齐动手绑了,将其抬起来看,见其四条腿就像没有骨头似的,手一碰,荡悠荡悠像带子垂着。李太史怜惜它通灵,不忍杀掉,于是用柳筐盖住狐狸,它出不来,只能顶着筐走。李太史数落了狐狸的过错,把它放了,此后这种怪事就没有再发生了。
故事背景:“李太史”或为明代李澯
明、清两代修史之事则归于翰林院,所以对翰林也称“太史”。
关于“李太史”此人,在道光《陵县志·选举表》中没有明确记录。明初洪武年间至康熙末年,陵城区共出李姓官员26人,除去武官和轶失履历等因素,适合“李太史”称呼的李姓官员有6人,均为明代人士,分别为正统年间李华(光禄监事)、李孚(代州同知),嘉靖年间李澯(徽府纪善),万历年间李友松(保德州同),崇祯年间李珍(广西布政司经历)、李腾渊(山西布政司经历)。
结合其简介,又考虑其升迁等诸多因素,最符合条件的应为“李澯”。其担任之“纪善”为“王室讲授之职”,最与“太史”职能接近。明代名臣方孝孺曾言:“以通儒术荐为纪善。”著名作家吴承恩曾担任过此官职。
故事之妙:情节有趣,描写栩栩如生
作者文笔简练,陈述方式单一、客观性,让读者读来毫无厌烦之感。
文中狐狸的行为像一个淘气的孩子,天天偷着跑来将太史家瓶鼎古玩之物移之案边。
从李太史的角度来讲,他不信任自己的下属。故事里的仆人,应该是知道此事,只是不关自己的事,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斗争过程来看,更似玩笑,狐狸被捉住后,李太史念其通灵,“乃数其罪而放之,怪遂绝”。看来这个狐狸确实有灵性,听了李太史的数落后,竟然再也没有来玩这种把戏,十分有趣,具备“灵狐”气质。
不同于《聊斋志异》中其他鬼狐故事,其事甚谐,可能是作者道听途说的,却又像实有其事,令人忍俊不禁。这不禁让人想起亚里斯多德的一句名言:“一桩不可能发生而可能成为可信的事,比一桩可能发生而不可能成为可信的事更为可取;但情节不应由不近情理的事组成。”其实《聊斋志异》就是靠这些合乎生活逻辑的情节和细节,把超自然的故事写得像现实故事一样可信。
文中对各人物的神态、狐的行为和紧张之情景,刻画得栩栩如生。如文中描写狐狸见古玩时:“光自两眸出,晶莹四射”,非常奇异,以及仆人抓狐狸时:“狐啮腕肉欲脱,仆持益坚,因共缚之。举视,则四足皆无骨,随手摇摇若带垂焉。”这些描写都非常细腻,生动而具体。文末处,“覆以柳器,狐不能出,戴器而走”。狐狸戴柳器而走的滑稽相,清晰如画,犹在眼前,从中都可见蒲松龄的文字功力。此文文笔酣畅、自然明快,情节令人惊叹,不愧是一篇趣味盎然的美文,而作者蒲松龄堪称是中国古代文言小说创作之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