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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李巍仑)
3月13日,记者从德州市水利局获悉,省水利厅于近日公布2023年度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名单,全省共有10个县(市、区)上榜,其中我市临邑县入选。
我省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创建工作于2023年启动。在各市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复核和公示,平阴县、青岛市城阳区、淄博市淄川区、滕州市、烟台市蓬莱区、济宁市兖州区、新泰市、临邑县、阳谷县、巨野县被认定为2023年度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大示范县创建力度,每年评选10个示范县(市、区),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与生态保护。
据悉,开展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工作,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2023年,我市用水总量18.77亿m3,低于21.17亿m3年度控制目标。万元GDP用水量50.95m3,比2020年降低20.2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2.98m3,比2020年降低14.47%,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此外,我市承担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取用水标准化管理、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等8个国家、省级水资源管理重点改革试点项目。9月份,被确定为全省深化节约集约用水集成改革试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