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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德州市“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我市拟建立专门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明确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路径,构建一个层级分明、培养精准、发展有序、引领有力的教师发展体系,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即日起至7月12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书面信件、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
《意见稿》明确,“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将设置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大德名师四个层级。
遴选范围包括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含民办)在职在岗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包括目前已在我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本地培养人选”)和2023年1月1日之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符合相应标准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市外引进人选”)。
其中,本地培养人选一般通过申报评审的方式进行遴选,市外引进人选一般采取论证认定的方式进行遴选。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标准条件、遴选程序、管理考核等相关内容。其中,德州市学科骨干教师每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400人;德州市学科带头人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200人;德州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名师一般不超过50人、名班主任一般不超过50人、名校长一般不超过10人;大德名师每三年遴选一次,每次一般不超过5人。
“大德名师”引育计划各层级人选管理期为4年,4年管理期内,按照德州市学科带头人每人3000元/年、德州市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每人10000元/年、大德名师每人50000元/年的标准发放个人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