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我家孩子作文没投稿却获奖了,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家住德城区的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2220000反映称,她家孩子未投稿就收到“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发来的获奖通知,对方称只要花十块钱的快递费就能收到获奖证书,这背后究竟有何猫腻?
未曾投稿却收到“获奖”来信
“妈妈,我获奖啦!”近日,就读于德州实验小学三年级四班的小白,在学校收到了“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发来的获奖通知,称“她的作品获得该大赛银奖,你的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并给你颁奖”。
当她兴高采烈地拿着《获奖通知》回家后,小白的妈妈宋女士起初是既意外又惊喜,但当她冷静后突然想到,自己和孩子并没有给这个大赛投过作品,怎么就会获奖呢?
宋女士说,平时孩子喜欢写作,其作品会投报刊。而《获奖通知》上的“获奖作品”这篇作文,已于今年1月在报刊上发表过,且作品下方明确标注孩子所在学校、班级和姓名。与此同时,和她一同投稿、在同一期报纸刊登的陈同学,近期也收到了该大赛的《获奖通知》。
声称“获奖作品”是“会员”推荐
4月10日,记者以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拨通了信封上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组委会的电话。当记者问“为何孩子没给大赛投稿,就会收到获奖通知”时,对方表示“您这不是本人投稿,是我们的会员推荐的”。
“会员”是谁?对方解释道:“我们在全国各地都有会员,会员从当地报刊上已发表的作品中看到孩子的作文,就会把作品及其作者个人信息推荐给我们,我们再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作品,给其作者寄出《获奖通知》。”
随后,在与其微信沟通中,对方表示,若想办理获奖证书,您只需付10块钱的快递费,但如果想要编入本人获奖作品的纪念本和奖杯,就要订购《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因书本册数和包装不同,其价格在398-1520元不等。但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在书店买到这本书”时,对方却表示“不确定,这本书由我们的发行部门专人负责出版。”
对方展示的获奖证书模板
此番操作竟是个老骗局
记者看到,小白收到信封里的获奖通知上,明确注有作者名字、获奖作品、获奖编号、获奖级别,以及“北京芊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四个印章。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意思是成立协会等民间组织,须到民政部门备案审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为非法民间组织。
4月10日,记者通过民政部官网并没有查询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相关备案登记信息。此外,记者还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官网搜索“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已告解散。
记者了解情况后,在网上搜索发现,从2009年起就有关于这个大赛是骗局的媒体报道。2009年12月3日,扬子晚报发表了《没参赛的作文得了“国家大奖” 背后有何猫腻?》,“每位作者必须订购10册以上,平装本的费用每册为28.8元,硬精装本每册为58.8元”。如今,骗局规则已改,没有强制性卖书,且书的价格也跟随物价“与时俱进”,现在平装本的费用每册为39.8元,硬精装本每册为60.8元。
若您遇到此类情况,作者本人是应收到来自该出版社发来的稿费,而不是向作者本人索要书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