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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德州城区这所小学扩建,周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原创 徐鑫2023/03/20 10:06: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徐鑫 7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3月16日
德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批复文件
同意启动德州市德城区
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
房屋征收程序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启动德州市德城区

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

房屋征收程序的批复


区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启动德州市德城区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申请》(德城建字【2023】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启动对德州市德城区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解放北路小学以东、德州银行宿舍以南、市府街宿舍以西、市物价局以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你单位要根据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完成。


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3月17日发布公告
公布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经德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解放北路小学扩建项目拟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解放北路小学以东、德州银行宿舍以南、市府街宿舍以西、市物价局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房屋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房屋权属分割和抵押;


  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分立公有房屋承租关系;


  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此外,为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暂停办理以下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房屋权属分割和抵押;


  新增工商营业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分立公有房屋承租关系;


  其他可能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解放北路小学地块提升改造四至图


来源:德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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