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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德州市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和近五年工作,谋划未来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医保基金收入80.56亿元,支出73.71亿元,累计结余67.39亿元。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病种由职工33种、居民26种统一扩大到70种。参保居民异地就医首先自付比例由20%降低至10%。居民普通门诊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80元提高至200元。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1500元,职工大病保险补偿标准,起付线由1.5万元降低至8000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5%,保障标准全省前列。
五年来,我市共执行国家、省和市级集中带量采购431种集采药品中选结果,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0%以上,落地国家、省、联盟集采19类高值耗材中选结果,为群众节约药费18.39亿元。全市基本医保参保537.8万人,其中职工81.5万人,城乡居民456.3万人,参保率达96%,医保电子凭证全市激活率为90.94%,位居全省前列。通过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大额医疗补助标准、完善意外伤害报销政策、扩大门诊慢病医保支付范围、指导“德州惠民保”产品上线等70余项医保惠民政策落地,医保局成立来,患者本地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职工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到了74.12%,居民提高了11个百分点达到了65%。
2023年,市医保局将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力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重点在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在建设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上持续发力。建立因病致贫重症患者医疗救助机制;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德城、禹城、乐陵、临邑、齐河和庆云6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持续发展“德州惠民保”;稳步落实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开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改革。
在提升医保支付效能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立足实现区域、病种、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四个全覆盖”;推进全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落实集采药品的结余留用政策。
在提升“三医联动”水平上持续发力。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组织全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牵头做好全省中药配方颗粒的集中带量采购;科学严谨做好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将国家新增谈判药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数量达到346种。
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体制上持续发力。加快构建“强化预算管理+信用监管+智能监管+正面引导”的立体式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加快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推广应用,年底前实现一级医疗机构全覆盖。
在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上持续发力。推进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全覆盖及标准化建设,在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让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办好医保业务;做好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及移动支付的推广和应用。实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0%以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以上的人工窗口和自助机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
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持续发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保障工作,扩大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品种覆盖范围;抓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