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注意!严禁个人通过微信售卖医用口罩、抗原检测试剂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本地 / 正文

辟谣平台.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注意!严禁个人通过微信售卖医用口罩、抗原检测试剂

原创 徐鑫2023/02/16 18:11: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5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维护防疫药品、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网络交易秩序,防范和制止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2月15日,德城区市场监管局面向辖区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经营秩序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告诫如下:

药品、医用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调整的特殊商品,其网络交易活动应依法依规开展。严禁个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非正规渠道售卖药品、医疗器械。严禁通过网络销售已列入《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药品。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公示经营资质,发布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信息真实有效。

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防疫商品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药品、物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药品追溯、储存配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严把防疫用品质量关,不得借机销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更换商品。确因临时短缺、配送困难等原因造成不能按约定交付、更换商品、取消订单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提供退款、换货、补差价等选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网络监测、舆情反映等,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综合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防范和制止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已有0人点赞

63733430042355726134439432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