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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道路交通事故警情通报
2022年11月16日18时52分许,一行人沿岔河桥东侧人行横道过公路时,被一自东向西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碰撞,致使行人被撞抛至双黄线南侧机动车道内,又被沿三八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另一辆小型轿车碾压,致使行人当场死亡。
接警后,交警支队交通犯罪侦查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经初步分析: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礼让行人、未保持安全车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车让人,文明;人让车,安全!
德州交警提醒:
制作:德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