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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建立慈善褒扬机制的精神,褒扬为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树立慈善典型,近日,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慈善总会发布《关于开展 “德州慈善奖”褒扬活动的通知》,将在全市开展“德州慈善奖”褒扬活动。
德州慈善奖设立6个褒扬类别,分别是:“德州慈善捐赠企业”奖,在全市范围内捐赠数额较大、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的企业主要依据企业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效果、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德州慈善捐赠个人”奖,是在全市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个人。参考个人慈善年限、社会评价、慈善事迹等情况;
“德州慈善楷模”奖,是在全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力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或家庭,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德州慈善典范项目”奖,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时间较长、惠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或创新性强,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的慈善项目;还有“德州‘战疫’典范机构”奖以及“德州最美志愿者”奖。
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申报对象需在我市慈善公益领域,特别是脱贫扶贫、赈灾救济、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感召力强的企业、个人、机构、团队、慈善项目等。
申报方式为推荐和自荐相结合。各县市区慈善总会负责推荐本区域内的候选对象;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管社会组织、个人等直接向市慈善总会申报。申报时间自9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