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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9月上旬至11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实施。
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五项重点内容:突出责任落实,全面督导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落实情况;突出问题攻坚,对省“四进”工作组反馈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大诊断发现问题等进行集中整改、重点督查;突出重点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自建房、工贸、城镇燃气、消防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源头治理,将安全生产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等纳入检查重点;突出考核导向,针对考核反映我市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人均执法检查工作量、执法立案处罚率、执法较大案件占比等关键指标提升情况。
专项行动通过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一体化推进。组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各企业单位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边查边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市安委会13个专委会、各县市区制定本行业、本辖区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市县两级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集中开展大检查,查找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另外,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从专委会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13个专业委员会、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进驻式督查。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大检查过程中全程跟进执法;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实施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并落实“一案四查”“一患四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