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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关于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拖车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按照要求,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将在辖区路口路段、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重点点位及其周边区域,包括非机动车停放区、小区、商场停车区等,对发现的无牌电动自行车一律拖车处理,并通过“110”报警电话联动、周围门市、门卫、张贴告知函等方式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尽快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部分无牌电动车驾驶人,以无牌不怕交警部门追查为侥幸理由,时常在道路上产生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既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又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并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 提醒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要谨记:不驾驶无牌车、不逆向行驶、不闯灯越线、不违规载人,过斑马线下车推行、电动自行车不违法闯入机动车道,同时要牢记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员,驾乘车辆请一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来源:德州交警二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