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德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与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
本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与划分涉及德州市饮用水水源地17处,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1处,分别为陵城区丁东水库、武城县大屯水库、乐陵市杨安镇水库(碧霞湖水库)、禹城市如意湖水库(李三尖水库)、宁津县惠宁湖水库、庆云县庆云水库(严务水库)、临邑县利民水库、平原县相家河水库、夏津县惠津湖水库(夏津水库)、宁津县大柳水库、庆云县双龙湖水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6处,分别为齐河县第一水厂芦庄饮用水水源地、禹城市第二水厂水源地、齐河县韩庄饮用水水源地、齐河县水牛赵饮用水水源地、齐河县马集饮用水水源地、齐河县赵官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通讯地址:德城区长河大道217号
联系电话:5018362
电子邮箱:dzhbl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