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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丨德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与划分方案出台

原创 徐鑫2022/07/26 17:45: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1805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进一步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德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与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8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

本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与划分涉及德州市饮用水水源地17处,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1处,分别为陵城区丁东水库、武城县大屯水库、乐陵市杨安镇水库(碧霞湖水库)、禹城市如意湖水库(李三尖水库)、宁津县惠宁湖水库、庆云县庆云水库(严务水库)、临邑县利民水库、平原县相家河水库、夏津县惠津湖水库(夏津水库)、宁津县大柳水库、庆云县双龙湖水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6处,分别为齐河县第一水厂芦庄饮用水水源地、禹城市第二水厂水源地、齐河县韩庄饮用水水源地、齐河县水牛赵饮用水水源地、齐河县马集饮用水水源地、齐河县赵官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通讯地址:德城区长河大道217号

联系电话:5018362

电子邮箱:dzhbl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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