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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田庄乡村民谷某磊(男,33岁)、唐某云(男,56岁)、李某宽(男,47岁)于2022年6月27日从疫情风险地区返回夏津县田庄乡,三人均未落实防疫规定。
夏津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督办单后,立即对该线索展开调查。经核实,安徽省疫情发生后,谷某磊、唐某云、李某宽三人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4点左右,从中高风险地区自驾返回田庄乡,并于当晚12点左右到达,三人均未落实防疫规定。夏津县疫情防控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谷某磊、唐某云、李某宽三人强制集中隔离并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经检测,核酸结果为阴性。
医学隔离结束后,2022年7月6日,谷某磊、唐某云、李某宽三人因拒不执行《夏津县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夏津县公安局田庄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三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夏津警方提醒
一、风险人员主动报备
一周以内有本土疫情风险地区旅居
二、非必要
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
三、来夏返夏提前报备
做好外来人员报备工作,尤其是中高风险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市、区)入夏返夏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宾馆(酒店)、对接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来源:夏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