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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日前,我市印发《德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确定今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任务为:PM2.5年均浓度不高干42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不高干85微克/立方米,03年均浓度不高干172微克/立方米,SO2,NO2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3.8%,各县(市、区)平均降尘强度控制在7吨/月·平方公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市将坚决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明确淘汰设备名单和时间进度要求,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钢铁行业限制类装备分年度退出时间表,2022年年底前完成436万吨炼铁产能置换计划。
推动集中供热供暖,加强集中供执执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伟内,采用小型供暖锅炉(含燃气)供暖的单位加快改为集中供热,不再新建燃气、生物质等集中式取暖设施。
全面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科学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取暖季前完成省定改造任务。强化农村地区已完成气、电代煤改造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障。
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落实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任务要求。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除特殊工作要求和特种车型外,优先采用新能源车,力争实现全覆盖。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保持在80%以上,力争做到全覆盖。
加强餐饮油烟监管,健全完善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管理清单,每日开展监督抽测,规范餐饮油烟治理水平差的小散餐饮单位,确保全部配套油烟收集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3灶及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加强动态排查监
加强烟花爆竹禁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