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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规范旅游市场广告秩序 消费者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投诉举报

原创 靳冬群2025/07/08 00:43:3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编辑: 10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广告经营行为,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7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旅游市场广告秩序“九要九不准”规范。

要遵循公序良俗,不准导向偏差。旅游市场广告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广告内容应积极向上,摒弃不良导向,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要坚持诚实守信,不准弄虚作假。旅游广告内容应真实可靠,关于旅游景区(点)的描述、设施、服务等信息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构旅游行程或隐瞒风险,不得采取虚构原价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与之交易。

要表达准确清楚,不准模糊宣传。广告中对商品的功能、产地、成分、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要确保可识别性,不准混淆视听。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在直播、团购、旅游出行等线上平台以“网红探店”“达人种草”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要维护国家尊严,不准损害国家形象。旅游商业广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

要恪守事实基准,不准夸大虚构。食用农产品、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夸大商品的功能、性能、质量等;不得宣传或暗示具有保健、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严禁虚构悲惨人设进行“卖惨式”营销。

要避免特供专供,不准怂恿饮酒。酒类广告不得使用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进行宣传;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要树立生态理念,不准妨碍保护工作。不得发布含有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的广告;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要规范直播言行,不准漠视法律责任。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文旅及特产类商品或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请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理性消费。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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